聖經學院

師資介紹

張秉聰牧師

International School of Accountant
Accounting
Hong Kong Truth Bible Institute
Diploma 1976
Berean Bible College
B.Th. 1991
Sheng Te Christian College
M.M. 2003
美國New Covenant International Theology Seminary
D.Th. 2006
1975起
香港真道教會傳道
1984起
台北真道教會牧師
台北真道教會副主任牧師
台北真道教會教育部主任
真道聖經學院副院長
2015年4月起
台北真道聖經學院院長
2015年4月起
台北真道教會主任牧師
2017年1月起
台北真道教會顧問牧師

吳光照牧師

台北真道聖經學院
Diploma / 1985
美國神召神學院
神學學士 / 1990
中國(中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心理督導師認証 / 2013
1996起
亞州領袖系統培訓團隊(SALT)大陸區培訓主任
2002起
華夏好牧人(海南)聖經培訓學校校長
2015起
台北真道教會教第一牧區區牧長
2017起
台北真道教會教育裝備中心主任

楊謀元牧師

中國文化大學
學士
真道聖經學院
Diploma 1989
中華福音神學院
道學碩士2001
1989起
台北真道教會傳道
台北真道聖經學院教師
2001起
台北真道教會牧師
台北真道聖經學院教務主任
2017起
台北真道教會錫安牧區區牧長

張瀚勻老師

靈糧神學院
牧靈諮商碩士科
靈糧神學院
聖工碩士科
1991-2011
美語老師、中華民國作文協會評審老師
2015-2018
宇宙光全人關懷機構-輔導中心教牧
2018起
心靈成長課程講師
真道聖經學院教師

劉慈惠教授

美國威斯康辛州立大學麥迪遜校區博士
1997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校區碩士
1985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學士
1967
2015起
豐盛品格培訓中心執行長
2015起
國立清華大學兼任教授
2010起
美國哈佛大學訪問學者
2014起
美國史丹佛大學訪問學者
1998起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幼兒教育中心系主任
1985起
美國威斯康辛州私立幼兒園教師
1978起
台南新化高中教師

林淑清牧師

中華福音神學院
道學碩士 / 1993
中華福音神學院
神學碩士 / 2004
1993起
台北真道教會傳道
台北真道聖經學院教師
2008起
士林靈泉堂主任牧師
2017起
台福正道神學院教師

張惠文牧師

香港真道聖經學院台北分院
Dipolma / 1981
台灣浸信會神學院
神學學士/ 1993
中華福音神學院
基督教研究碩士/ 2009
靈糧神學院牧靈諮商碩士科
2018
1983起
台北真道教會傳道
台北真道聖經學院教師
2004起
台北真道教會第三牧區牧師
2017起
台北真道教會伯特利牧區區牧長

賴宜瑄師母

中華福音神學院
道學碩士
2000起
華夏好牧人關懷協會理事長
2004起
華夏好牧人(海南)聖經培訓學校老師
2015起
宇宙光關輔中心輔導師
2016起
美國INSTE神學院大陸西北陪訓師

學院沿革

真道聖經學院原名「香港真道聖經學院台北分院」。原係創辦人陳公展牧師於一九七三年四月率領香港真道聖經學院師生組成佈道團來台佈道,在台北市信義路之國際學舍主領神醫佈道大會,主僕陳牧師經多日禁食禱告後,滿有神的恩膏與同在,主用神蹟奇事見證祂僕人所傳的道,許多人信主且蒙醫治,有瞎子看見、啞巴說話、瘸腿行走、甲狀腺腫瘤消失…等。於是各方反應熱烈,隨即舉辦陽明山嶺頭退修會,全台各地參加之牧長們、長執及青年人等不下百餘人,聖靈大大動工,許多人均被聖靈充滿,說方言,見證十分踴躍感人,並有許多人獻身服事主。為了造就具有聖經真理及屬靈恩賜、恩膏能力的工人,在神奇妙帶領下,披荊斬棘、多方努力,終于一九七三年九月正式成立台灣第一所分院:「香港真道聖經學院台北分院」。

為順應傳福音需要,更配合聖靈在台灣眾教會的工作,造就出具有屬靈能力及真理的工人;使更多的人在裝備後能有果效地服事主,以配合教會的增長。在主的帶領下,經原創辦人陳公展牧師的同意,及聖經學院成立委員會經過多次的禱告研討,一九八八年決定由原來三年制改為二年制,並更名為「真道聖經學院」,直接隸屬「財團法人基督教台北真道教會」,擔負起裝備訓練信徒及培育傳道人之任務。制定完整之制度,使聖經學院之功能更臻完備,俾使有心服事主者經過密集的聖經真理裝備,可以擔任教會的事奉並推動教會的各項聖工。對於有主清楚呼召者,除了接受聖經、教牧輔導及小組裝備訓練之外,仍需接受一段時間實習傳道的操練,以培育出神所合用的工人,擔當教會聖工及小組牧養的職責。

從香港真道聖經學院台北、台南分院創建,到改制後的真道聖經學院至2011年止,共有24屆,畢業生143人,至今大都獻身屬靈戰場服事主。感謝主,本院曾分別與美國「新約國際神學院」及「庇哩亞神學院」「國際生命線聖經訓練中心」締結姊妹校;從2003年我們與「聖德基督學院」合作,成為可頒發碩士學位(青年宣教系碩士)的聖經學院。2005年本院經多方評估並在有優秀的師資群之下,決定頒發神學士學位。2008年起,更決定頒發教牧碩士學位,以造就更多靈恩精兵,榮耀主名!

我們的宗旨

栽培有主的呼召,願獻身的信徒,給予聖經上基本的造就,進而在神工人的性格及生命上操練,裝備成為主合用的器皿。
訓練有心服事的信徒,成為教會的中堅份子,如各區區長、小組長、主日學老師…等。俾能同心合意、互相配搭、興旺福音、建造教會。
培育忠心且能教導別人的師資。
對渴慕的信徒予以聖經純正的信仰教導,使具備屬靈的知識、能力,並在靈命上不斷增長與更新。

我們的信仰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
神是創造天地的主宰(創一1)
父、子、聖靈是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太廿八19)
耶穌曾道成肉身,為世人的罪被釘十字架,死後三天復活,顯現四十天,被接升天。(林前十五3-5)
信耶穌的人必得著永生(可十六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 (可十六16)
聖靈充滿必得著能力 (徒一8)
主耶穌有醫治的大能 (可十六 17.18)
主耶穌必要再來 (提前四11-17)
主耶穌再來要審判萬民 (啟廿11-15)

院訓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猶大書20)

學院學制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 (猶大書20)

教牧碩士科

全修生:
有心追求真理,且欲取得學位者。碩士科約需四年,修滿所規定之學分,是為全修生。

【碩士科】依個人學歷不同,所需學分規定如下:大學以上學歷需60學分 (需累積完成250小時的實習時數)
五專及高中以上之三專、二專學歷需80學分 (實習同上)
需週修四至五科課程以上(依學院開課狀況而定,可日夜兼修)

選修生:
一切規定資格和標準與全修生同,但可因個人環境能力,按學院規定於十年內修滿所規定之學分者,是為選修生。

神學學士科

全修生:
欲取得神學士學位資格,需在五至六年之內修滿所規定之學分者,是為全修生。

選修生:
一切規定資格和標準與全修生同,但可因個人能力,按學院規定於十年內修滿所規定之學分者,是為選修生。

全修生、選修生學分要求:
高中(職)畢業者需修滿90個學分 (大約8學分/學期×12)
三專、二專畢業者需修滿60個學分(約8學分/學期×8)★強調「學識與事奉」並重,以上學分要求不含實習(實習不算入學分,但畢業得累積完成500小時以上的實習時數)

聖經研究證書科

全修生:
需在四年之內修滿所規定之60個學分者,是為全修生。

選修生:
依個人環境能力,按學院規定十年內修滿所規定之60個學分者,是為選修生。(證書科實習亦不算入學分,但畢業得累積完成250小時以上的實習時數)

註:為使學生能在知識上與靈命上一同成長,除修足學科之學分要求外,也必須按院方規定,達到以下各項要求,才准予畢業,包括:禱告、背經、讀經心得及實習。 (自第一學年第一學期開始實習,但自第二學期起才算時數),其餘各項為常態性之要求,列入畢業考核。詳參*「學校生活」及「實習守則」部分)。凡新生第一學期皆為「試讀生」,若學生在品德、服事及課業上皆符合學院之要求,始予接納為正式生(第一學期課程未修完者不計學分)。

為主當兵:
兩年以成熟有心服事主,無家庭、經濟壓力之退修人士,願意無條件配合教會各種事工服事之弟兄姊妹為對象,不用繳學費亦不支領任何補助費用。

神學生:
一切規則資格與全修生同。依教會需要,由教會主動遴選成熟有心服事主之弟兄姊妹接受學院裝備,並全職全時間配搭教會牧區服事。每個月由教會提供一定額度之生活補助費用。
旁聽生:
依所選之課程學分繳交學雜費,不限年齡、學歷、亦不須考試。(但需經本院及授課老師同意始准旁聽)。

學院學則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 (猶大書20)

學年每年度九月為新學期的開始,而一年有二學期,約在:

9月中旬~1月中旬 (二)2月中旬~6月中旬(正確日期請看週報)

學分計算:

每一學期一學科上課15小時是為一學分。

考試:
每學期各科舉行期末考,請按教務處公佈或各科老師確認的時間進行考試,若遇突發重大事故無法參加,需向各科老師先行報備,再由各科老師知會教務處;事先核准者才准予補考,無故缺考本科以重修論處。

成績:
各科成績以下表為依據(評分制度採用百分評等法;採英文字母計分者換算如下):

學士、證書科

90-100 80-89.9 70-79.9 60-69.9 0-59.9
A B C D FAIL
4.0 3.0 2.0 1.0 0

【碩士科】

93-100 85-92.9 77-84.9 70-76.9 0-69.9
A B C D FAIL
4.0 3.0 2.0 1.0 0

補考重修:
學士、證書科成績在60分以下,碩士科在70分以下,需補考(補考通過,該科以60(70)分計)。
教務處公佈補考名單後,學生自行與該科老師討論補考時間、地點。(唯考方式及資格以授課老師所訂為標準)。
補考不及格者以原成績登記,唯不計學分須重修該科。
經事先核准准予補考者,補考成績打八折,最高以80分計算

請假:
學生於上課時間內,因事無法前來上課者,必須向教務處或班長請假。
長假(二天以上)必須事先向教務處報准。
同學請假應於事前(後),主動填妥請假資料詳明事由,不得草率,須班長簽名以示負責,教務處每週審查督導,並列入考核資料。【本處提供「學生請假單」(全學年請假均列在同一張上)】。
學生須按課程表上課,全學期病假、事假合計不得超過該學科實際上課時數之1/5,超過時數該科不給予學分。

曠課:
無故缺席視為曠課,曠課超過該學科實際上課周數之1/8者,該科不計學分。

【班長職責】:

教務處從學生中指定班長:

  • 作學院與同學之間溝通聯繫之橋樑
  • 忠心執行學院或老師所交派之事務
  • 主動反應並協助解決同學的問題
  • 同學應主動配合並服從班長委派之工作
  • 點名:方式採榮譽簽名制,同學務必確實簽名填寫到課(禱告)時間。
  • 休學:因重大事故無法繼續上課時可向教務處申請休學,該學期未完之課程則不計學分。
  • 復學:休學後本院保留學籍學分(最多五年),日後可拿學分成績單向教務處辦理復學。
  • 旁聽:本院為使更多人受造就開放旁聽,但須先向教務處及該科老師報備,於上課時若有疑問可於下課時請教老師,以免影響正修生學習之進度。

註冊:

開學前主動向教務處報到並填寫選課單,繳交所修之學分學雜費及講義費等(舊生繳回實習工作自我評估表,始為註冊完成)。

預選:
每學期新課程公佈後二週內,學生得預選所要修習的課程,作教務處開課參考。原則上每一科至少要有 5 人以上

加退選:
每學期自開學日起二週內可加退選,逾期不予受理。

勒令退學:
學生因在校或實習工作時行為不檢,品行不合本院要求者,經教務會議決定,得勒令退學。

【凡學院學生皆必須遵守以上各項要求與規定!】

學校生活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 (猶大書20)

在學期間,學生們除了要勤奮好學之外,還要注重敬拜與禱告的屬靈生活,要養成日日靈修、讚美敬拜,生活中敬畏神,同學間彼此代禱與互相鼓勵、扶持。

個人靈修:
學生應建立個人靈修習慣,與神密切交通,紮根堅固,並實際在真理上受造就。

個人生活:
個人品德生活當以聖經為原則,並遵守聖經中一切基本真理,如納十分之一、聚會….等。

品德
應有尊師重道之美德
應有同學互助之精神
應有積極服事之熱忱
應有謙卑順服之品格

上課:

分白天班與晚上班兩種上課時間,惟按課程需要聯合開課,
學生可選擇上白天班晚上班 (或交叉選課)。

晚上班:週一至週四7:30 PM開始上課(上課學生一律得參加7:00的課前禱告)
白天班:週三至週五(9:00AM-6:00PM上課)(依課程時間不同,學生得在每天第一堂課,上課前30分參加課前禱告)

特別聚會:
(如:「能力研習會」)為本院上課之一大特色,邀請神的僕人使女,具聖靈的恩賜與能力,有啟示和特別恩膏,靈命、造就性均佳者,給予學生特別的教導或發掘其屬靈的恩賜。必要時得評估課程實際情形適當給予學分。

禱告時間:
畢業標準—-學生必須參加學院所認可的禱告會,至畢業累計時間為120小時。

方式:
(1) 課前禱告(準時7:00開始,一次以30分鐘計)《註:白天班得以當天第一堂上課計算禱告時間》
(2) 週五晚禱告會(全程參加,一次以2小時計算)
(3) 教會通宵(跨年)禱告會
(4) 其它

以上時數累計至120小時可達畢業標準

背經:
於畢業前必須背完聖經:以弗所書(全),雅各書(全)哥林多前書12:4-11,羅馬書12:3-8,彼得前書4:7-11;始准允畢業。讀經心得:各科學生平均每學期至少應繳15篇(預計畢業共得繳90篇),每篇字數在300-400之間,要能充份表達出題旨與意涵;不繳,不准予畢業。必    修:學士科必修「實用神學英文—新約及舊約」,達4學分以上;証書科、碩士科為非必修。

為提升畢業生素質:
自九十三年度第一學期起,各科系新生凡入學考試〝英文及聖經〞有不及格者,規定如下:

(一)「英文」成績不及格者,需修習「實用神學英文」:(若有開課)
証書科—必修習「實用神學英文—新約」,達2學分以上;且成績達70分,始准允畢業。
學士科—必修習「實用神學英文—新約及舊約」,達4學分以上;且成績皆需達70分,始准允畢業。
碩士科—必修習「實用神學英文—新約及舊約」,達4學分以上;且成績皆需達80分,始准允畢業。

(二)「聖經」成績不及格者,需修習「新、舊約概論」:
証書科、學士科—必修習「新、舊約概論」,且成績皆需達70分,始准允畢業。
碩士科—必修習「新、舊約概論」,且成績皆需達80分,始准允畢業。

實習:

學生實習注意事項:

學生應與實習監督人討論「實習工作計劃書」之實習內容,並繳回學院;在實習監督人督導之下專心學習事奉,並盡力支持實習監督人所交付之職責,不得越權或失職。

工作計劃應按部就班的展開,以便維持與實習監督人之間的合作關係。(學生應與實習監督人每月至少一次的交通與禱告)
實習事奉應以教會事工為重,不得以學校課業為由,推卸教會之實習工作。
在教會事奉儘量穿著端莊正式之服裝,弟兄應著皮鞋打領帶;姊妹以套裝、裙裝為原則,不得奇裝異服,除非經實習監督人同意,工作上需要、運動、郊遊或勞動需要等,否則不得穿短褲、工作褲、牛仔褲、無袖運動衫及休閒裝。
學生應準時到達實習工場,如因事故延誤,需先向實習監督人報備,惟不得經常藉故遲到。

請假事宜:
若因事不克前往實習工場事奉,應事先向實習監督人(一般為區牧)請假;再向實習主任(教務處暫代)辦理請假手續。
同學因故請假,事奉工作不得因請假而受耽誤,應先與實習監督人商量並安排好代理人,作好妥善交辦事宜後,始准請假。
同學因病(事)假不克前往實習時,應事先連絡實習監督人,事後補辦請假手續【與其它請假同,均填寫在「學生請假單」上】。
所有申請及請假(病假、突發狀況除外)手續,均應於事前四小時之前(並在上班時間內)辦妥請假手續。

學院消息